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
支持23條重點產業鏈子基金申報指南
為充分發揮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的引導和扶持作用,強化省委省政府對重點產業鏈和重大戰略實施的支持力度,推動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邁出更大步伐。根據《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陜政辦發〔2019〕1號)等相關要求,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以下簡稱“引導基金”)將圍繞陜西省23條重點產業鏈設立系列子基金,特發布本指南。
一、申報范圍
重點支持《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升產業鏈發展水平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21〕15號)確定的數控機床、光子、航空、重卡、生物醫藥、鈦及鈦合金、新型顯示、集成電路、太陽能光伏、輸變電裝備、乳制品等23條重點產業鏈,著力提升產業鏈核心競爭力。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基金方案及其管理機構應符合《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文件要求,以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各項規定。
(二)申報機構應在相關產業領域內具有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和相應的募資能力,需提供明確的基金設立及運作方案。
(三)申報基金方案投資專業領域、投資方向應有所側重,應明確闡述對于支持相關產業鏈發展或戰略實施的投資邏輯和投資原則,以及對子基金后期有合理的投資效果預期。
三、申報程序
(一)公開征集。申報機構可登陸陜西財金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官網自助下載本指南及附件,并按照本指南規定要求和方式申報。引導基金對申報方案進行初審篩選,符合條件的開展盡職調查。
(二)盡職調查。引導基金組織對申報機構及基金方案進行盡職調查,對合作主體及基金方案的真實性、科學性、可行性進行客觀判斷,形成盡職調查報告。
(三)投資決策。根據盡職調查情況,引導基金對子基金方案開展風險審查,并根據審查結果召開引導基金投決會,完成內部投資決策程序。
(四)協議談判。通過投資決策的子基金,引導基金將與子基金管理機構及其他出資人進行協議談判,確定協議內容,并以合作備忘錄形式進行約定。兩個月內未完成合作備忘錄簽署的,引導基金可終止本基金合作。
(五)方案批復。按照《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完成子基金投資方案批復工作。
(六)基金設立。完成批復的子基金應在獲得批復后6個月內完成工商注冊、基金備案等工作。對于超過時間期限的,引導基金有權終止本基金合作。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引導基金按照常年滾動方式組織申報,符合條件的管理機構,自本指南發布之日起,可向引導基金提交申報材料,具體申報資料詳見附件。
(二)紙質申報材料一式肆份,按照A4紙張和通用公文格式準備,加蓋申請機構公章(首頁及騎縫)后連同電子版送達或郵寄至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三)各申請機構應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一致性負完全責任。申報材料一旦提交不予退還,引導基金將對資料嚴格保密,妥善保管。
五、業務受理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高新區唐延路51號807室
業務受理:基金一部 029—86359239
基金二部 029—86355352
公司郵箱:zfydjj@sxcjtz.cn
公司網址:chinatestingmachine.com
附件:子基金管理機構申報材料清單
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