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向社會
公開征集子基金申報指南
為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的作用,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產業領域和薄弱環節,根據《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現就做好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以下簡稱“引導基金”)向社會公開征集子基金相關工作,發布本指南。
引導基金是由省財政出資設立的政策性投資基金,通過與符合條件的投資機構、社會資本等聯合新設子基金,或增資參股已設的子基金,重點投向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領域,支持創新創業、中小企業發展、科技成果轉化、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等。投資方向隨國家和陜西省相關政策變化適時調整。
子基金及其申請機構、管理機構應符合《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各項要求,以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基協”)的各項規定。申請機構與管理機構可為同一機構、關聯機構,也可為不同機構。申請機構和管理機構均可作為主體申請引導基金出資。
(二)管理機構
1、資質要求。管理機構應有較強的資金募集能力及基金管理經驗,熟悉引導基金重點投資領域產業現狀和發展規劃,并在該領域具有一定的項目儲備;應有健全的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流程、規范的項目遴選機制和投資決策機制,能夠有效開展投后管理工作,并為被投資企業提供管理咨詢等增值服務。
3、管理團隊要求。管理機構應認繳不低于子基金總規模1%的出資額,其關聯方在子基金中有出資的,可降低至0.5%,具體比例在子基金章程或協議中約定。
子基金應注冊在陜西省內,規模原則上不低于2億元;創新創業、天使投資和農業扶貧等需要扶持的子基金規模原則上不低于5000萬元。子基金存續期原則上不超過7年(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除外),并設定明確的投資期和退出期。
2、引導基金出資比例。各層次、各級別的財政資金和省屬國有企業出資總額占子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70%。
3、運營管理要求。引導基金可向子基金派遣投資決策委員,投資決策席位根據政府出資所占比例或協議約定確定,子基金應對投委會委員和管理團隊核心成員進行鎖定。引導基金也可不參與子基金投委會的決策,但有權委派一名代表作為投委會外部委員,該外部委員有權列席投委會會議。引導基金委派的投委會委員或外部委員對子基金違反《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合伙協議或公司章程等的擬投項目享有一票否決權。
4、投資比例要求。子基金投向省內企業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總規模的50%。其中,對投向創新創業和新興產業的種子類、風險投資類子基金,可放寬至不低于引導基金對子基金出資額的150%。
(2)行業限制要求。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按照A4紙張和通用公文格式準備,加蓋申請機構公章(首頁及騎縫)后連同電子版送達或郵寄至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四、業務受理及咨詢
辦公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高新區唐延路51號1607室
聯系電話:029-81773951 029-88603051
公司網址:chinatestingmachine.com
陜西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放咨詢時間: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